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格除特别注明外均不含增值税税额,所有劳务均属于工业性劳务。销售实现时结转销售成本。甲公司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均为主营业务。2010年12月,甲公司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资料如下:
(1)12月1日,对A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A公司,A公司已承诺付款。为及时收回货款,给予A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如下: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因素)。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00万元。12月19日,收到A公司支付的、扣除所享受现金折扣金额后的款项,并存入银行。
(2)12月2日,收到B公司来函,要求对当年11月10日所购商品在价格上给予20%的折让(甲公司在该批商品售出时确认销售收入100万元,未收款)。经查核,该批商品外观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同意了B公司提出的折让要求。当日,收到B公司交来的税务机关开具的折让证明单,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甲公司经营以旧换新业务,12月31日销售W产品2件,单价为23.4万元(含税价格),单位销售成本为16万元;同时收回2件同类旧商品,每件回收价为0.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收到扣除旧商品的款项存入银行。
(4)12月15日,与E公司签订一项设备维修合同。该合同规定,该设备维修总价款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于维修任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结清。12月31日,该设备维修任务完成并经E公司验收合格。甲公司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为60万元(均为修理人员工资)。12月31日,鉴于E公司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甲公司预计很可能收到的维修款为58.5万元(含增值税额)。
(5)12月25日,与F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代销商品一批。根据代销协议,甲公司按代销协议价收取所代销商品的货款,商品实际售价由受托方自定。该批商品的协议价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实际成本为60万元。商品已运往F公司。假定发出商品时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6)12月31日,与G公司签订一件特制商品的合同。该合同规定,商品总价款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自合同签订日起2个月内交货。合同签订日,收到G公司预付的款项50万元,并存入银行。商品制造工作尚未开始。
(7)12月31日,收到A公司退回的当月1日所购商品的20%。经查核,该批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同意了A公司的退货要求。当日,收到A公司交来的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支付退货款项。
要求:
编制甲公司12月份发生的上述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①
借:应收账款 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贷:库存商品 100
借:银行存款 232
财务费用 2
贷:应收账款 234
②
借:主营业务收入 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贷:应收账款 23.4
③
借:银行存款 45.8
库存商品 1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借:主营业务成本 32
贷:库存商品 32
④
借:应收账款 58.5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借:劳务成本 60
贷:应付职工薪酬 60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
贷:劳务成本 60
⑤
借:应收账款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
贷:库存商品 60
⑥
借:银行存款 50
贷:预收账款 50
⑦
借:主营业务收入 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贷:银行存款 46.4
财务费用 0.4
借:库存商品 2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