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拟题目进行论述,用不超过1000字的篇幅提出如何完善经济适用房政策,要求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参考答案:
解析:[参考例文]
“对症下药”,实现人民“住有所居”
“住有所居”是几千年来人们一直追求的民生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为了帮助中低家庭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党和政府推出了经济适用房政策。然而,在现实中,经济适用房“一房难求”、“别墅化”、“富人化”等现象在许多城市表现的十分突出。
如何“医治”经济适用房的诸多“不适之症”,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开药”之前,让我们先来给经济适用房“把把脉”。观其“脉象”主要原因是:
第一,经济适用房“一房难求”问题。其原因是:老百姓对经济适用房的需求量没有被明确测算出来;没有科学界定购买者的收入标准;经济适用房的保证面过于宽泛。
第二,经济适用房“别墅化”问题。此问题的产生是建设标准限制不严所致。
第三,经济适用房“富人化”问题。此问题主要产生在两个阶段:一是在开发过程中,开发商为谋取高额利润,使用了违法手段;二是在销售环节上,出现了漏洞,表现为开发商暗中留下一定数量的房号自己操纵和不符合条件的人骗购经济适用房。
把准了经济适用房的“脉”,我们应该从以下方面对其“对症下药”,积极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调控作用。
首先,政府部门应该改变粗放式的管理方式,明确测算出经济适用房的需求量,制定科学的标准来界定购买者的收入和中低家庭的范围,在最大程度上满足老百姓对经济适用房的需求,真正解决“一房难求”问题。
其次,政府部门应该从经济适用房的源头抓起,加强审批管理,严格控制户型面积,严格限制建设标准,防止经济适用房“别墅化”问题的再次出现。
最后,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开发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一查到底,并且制定严厉的处罚政策,使开发商不敢铤而走险;收回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权;对购买者的骗购行为,要严厉查处,并严格审查标准,结合个人所得税明细制度进行收入审核,扩大社会监督范围,杜绝经济适用房“富人化”现象的发生,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住有所居”与人民的幸福安康息息相关。上述政策如果能认真贯彻落实下去,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住有所居”的梦想一定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