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下设A、B两个投资中心,有关资料见下表:
投资中心A中心B中心
要求:
(1)计算追加投资前A中心以及总公司的投资报酬率和剩余收益指标。
(2)计算A中心追加投资后,A中心以及总公司的投资报酬率和剩余收益指标。
(3)根据投资报酬率指标,分别从A中心和总公司的角度评价上述追加投资方案的可行性,并据此评价该指标。
(4)根据剩余收益指标,分别从A中心和总公司的角度评价上述追加投资方案的可行性,并据此评价该指标。
参考答案:
(1)追加投资前:
A中心的投资报酬率=120000/2000000×100%=6%
A中心的剩余收益=120000-2000000×10%=-80000(元)
总公司的投资报酬率=
总公司的剩余收益=-80000+(450000-3000000×10%)=70000(元)。
(2)追加投资于A中心:
A中心的投资报酬率=
A中心的剩余收益=120000+120000-(2000000+1500000)×10%=-110000(元)
总公司的投资报酬率=
总公司剩余收益=-110000+(450000-3000000×10%)=40000(元)。
(3)从投资报酬率指标看:如果A中心追加投资,将使其投资报酬率增加0.86%(6.86%-6%),该中心会认为该投资方案具有可行性,但从总公司的角度看,投资报酬率下降了0.78%(11.4%-10.62%),可见,A中心追加投资的方案是不可行的。
由此可见,采用投资报酬率作为投资中心的考核指标,将导致下级投资中心与总公司的利益不一致。
(4)从剩余收益指标看:如果A中心追加投资,将使其剩余收益减少30000元[-110000-(-80000)],使总公司的剩余收益也减少了30000元(40000-70000),可见,无论从A中心,还是从总公司的角度,这个方案都是不可行的。
由此可见,采用剩余收益作为投资中心的考核指标,将使下级投资中心与总公司的利益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