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钢结构公路桥项目业主将桥梁下部结构工程发包给甲施工单位,并将钢梁制造、架设工程发包给乙施工单位。业主通过招标选择了某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
监理合同签订后,总监理工程师组建了直线制监理组织机构,并重点提出了质量目标控制措施如下:
1.熟悉质量控制依据和文件;
2.确定质量控制要点,落实质量控制手段;
3.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责任;
4.对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拒签付款凭证;
5.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同时提出了项目监理规划编写的几点要求:
1.为使监理规划有针对性,要编写2份项目监理规划;
2.监理规划要把握项目运行内在的规律;
3.监理规划的表达应规范化、标准化、格式化;
4.监理规划根据大桥架设进展,可分阶段编写,但编写完成后由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并报业主认可后,一经实施,就不得再进行修改;
5.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监理规划的编制。
逐条回答监理工程师提出的监理规划编制是否妥当,为什么。
参考答案:
(1)要求1不妥,一个监理委托合同,应编写一份监理规划。
(2)要求2妥当,监理规划的指导作用决定。
(3)要求3妥当,可以使监理规划内容、深度统一(或监理规划内容更明确、简洁、直观)。
(4)要求4不妥,监理规划可以修改,但应该按原审批程序报监理单位审批和经业主认可。
(5)要求5不妥,总监理工程师此项权利不能授权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监理规划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