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2010年3月,江苏吉盛进出口有限公司外贸业务员Sherry通过网络-“世界黄页”结识加拿大Sam Corporation经理Jackson,双方通过磋商订立了羽绒服出口合同,价值9万美元,采用CIF温哥华的贸易术语,支付方式为L/C at sight。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很强,延迟到货会影响货物的销售,为此双方规定卖方8月份装运,保证10月1日前运抵温哥华港口,否则,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卖方收妥货款,须退还买方。

请指出外贸业务员Sherry在该出口签约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

答案

参考答案:

合同不能规定卖方保证10月1日前运抵温哥华港口,(1分)

因为根据INCOTERMS2000的规定,在CIF贸易术语下,卖方承担的交货风险和责任是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之前。(1分)如果按合同条款规定,则卖方的交货责任延伸到了目的港。(1分)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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