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原告李某承租了被告的两间门面房,2006年10月8日,原、被告续订租赁合同,约定原告继续承租该门面房两间,如遇被告中途出售,原告具有优先购买权。2007年1月30日,被告委托拍卖公司拍卖该房屋,但未通知原告,在拍卖中刘某以15万元拍得该门面房。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被告与刘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获支持。2007年10月6日,被告通知原告该门面房将再次拍卖,原告即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以 15万元的价格购买其所承租的两间门面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原告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有权要求被告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自己
B.被告履行了通知义务,有权自主决定房屋的价格,原告的要求不应支持
C.被告如果以高于15万元的价格出卖房屋,原告可以主张所签合同无效
D.被告只能以不超过,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卖给原告,因为其享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优先购买权
[详解]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本案中,被告与刘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经法院宣告无效后,被告依法享有对讼争门面房的再次处分权,既有权决定是否出卖,也有权决定以何种条件出卖。法律虽赋予承租人在出租人违反通知义务的情况下享有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出租人与他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权利,但并未赋予承租人以出租人与他人订立的无效买卖合同的价格买受房屋的请求权。被告现欲重新拍卖讼争门面房,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作为承租人的原告的优先购买权已有保障。故A项正确。

问答题 简答题

计算问答题:2014年3月,某外商投资企业发生下列与个人收入有关的事项:(1)对总经理赵某(中国公民)采用绩效年薪制,年薪600000元,平时每月支付其工资10000元,每年视其履职状况支付其其余薪金。3月,赵总经理一年任期到期,董事会决定不再聘用,当月支付其工资10000元,并根据考核状况支付其其余年薪450000元。

(2)新任总经理丹尼尔为法国公民,任期三年,于3月来华与赵某交接工作,当月在企业工作22天,企业按日工资(含节假日)2000元计算其在华工资。

(3)支付退休人员钱某再任职收入4000元,当月钱某还领取退休金2500元。

(4)支付兼职设计人员孙某不含税兼职收入5000元。

(5)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给新员工李某(中国公民)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2年后将以每股1元的价格给李某本企业(境内上市)股票20000股,李某本月工资8000元。

(6)已在公司工作2年的员工周某(香港同胞)的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到期,按照其入职时签订的合同约定行权,按每股1元的价格取得市价每股3元的本企业股票30000股,周某本月工资9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下列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赵某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数。

(2)计算丹尼尔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钱某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孙某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李某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6)计算周某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