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市A区的张某购买了甲市B区的红光工厂生产的机器设备一套,在甲市C区进行生产,后机器设备出现故障,给张某造成了巨大损失,张某对红光工厂提起诉讼。红光工厂在答辩中提出,机器设备出现故障是因其购买的甲市D区的东山钢材厂生产的钢材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的。因此要求追加东山公司做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请回答97-100题。

法院就追加东山钢材厂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正确的做法是( )

A.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追加

B.只要红光工厂提出申请,法院就应当追加

C.法院不能主动追加,必须要依红光工厂的申请才能追加

D.法院可以根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申请追加

答案

参考答案:A,D

解析:[考点]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追加
[讲解] 《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因此,A、D是应选项。

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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