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税务机关对某商场1~6月份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检查。发现有以下问题:
(1)为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取得好处费10万元。
(2)应客户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将购买的空调机写成电器元件,共计销售额 10万元(不含税价格),造成客户少纳增值税1.7万元,少计应税所得额10万元。
(3)商场的财务部门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对聘请某广告设计师为其进行广告设计的劳务报酬5 000元,没有扣缴个人所得税。
请分析以上问题,并提出应如何处理。

答案

参考答案:[答案及解析]
(1)该商场有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2)该商场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致使国家被骗税5万元(1.7+10×33%),所以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
(3)该商场作为扣缴义务人没有按规定扣缴广告设计师的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属于未履行扣缴义务人的职责,扣缴义务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广告设计师应补交个人所得税,如不自行补交,则属于偷税行为。根据规定,少缴税款800元[5 000×(1—20%)×20%]。因为不到1万元,所以,应追缴税款800元及滞纳金,并处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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