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一)根据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资料:南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1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1月30日,根据本月基本生产车间“制造费用”帐户发生额,计算分配A、B产品成本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假设企业发生的制造费用按照产品的生产工时比例分配,本月基本生产车间A、B产品生产工时为300工时、200工时。)(1.5分)
参考答案:制造费用分配率=(8 000+3 000+3 000)/(300+200)=28A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28×300=8 400 B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28×200=5 600借:生产成本——A产品 8 400 ——B产品 5 600 贷:制造费用 14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