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1月购销业务情况如下:
(1)购进生产原料一批,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23万元、税款 3.91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发票未经地方税务局认定)3万元;
(2)为专项工程购进钢材20吨,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税款分别为8万元、1.36万元;
(3)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为 42万元,同时按规定缴纳了收购环节农业特产税2.1万元;
(4)销售产品一批,货已发出并办妥银行托收手续,但货款未到,向买方开具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2万元;
(5)将库存的钢材20吨(税额1.36万元)移送本企业修建产品仓库工程使用;
(6)期初留抵进项税额0.5万元。
要求:
计算该企业当期销项税额。
答案
参考答案:
销项税额=42×17%=7.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