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甲公司发生了以下几笔经济业务:
(1)2006年2月,在股票市场上,转让A公司的股票100 000股,卖出价格为16元/股,该笔股票的购入价格为12元/股,买卖股票的手续费均为1%。
(2)2006年10月,在外汇市场上,转让100 000美元,转让价为100美元兑827元人民币,该笔美元的购入价为100美元兑835元人民币。
(3)2007年1月,在外汇市场上,转让200 000欧元,转让价为100欧元兑890元人民币,该笔欧元的购入价为100欧元兑850元人民币。
该公司2005年汇总的金融商品买卖差价为-50 000元。
要求:
分别计算甲公司2006年2月、10月、全年和2007年1月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应该缴纳的营业税。
参考答案:(1)2006年2月,股票买卖价差=16×100 000-12×100 000=400 000(元)
股票买卖应缴营业税=400 000×5%=20 000(元)
2006年10月外汇买卖价差=827×1 000-835×1 000=-8 000(元)
外汇买卖无需缴纳营业税
2006年全年汇总应交营业税(400 000-8 000)×5%=19 600(元)
2006年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400元
(2)2007年1月,外汇买卖价差=890×2000-850×2000=80 000(元)
外汇买卖应缴营业税=80 000×5%=4 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