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论述票据独立涂销有什么效力

答案

参考答案:(1)有权利人的故意涂销。有权利的人进行的故意涂销,为有效涂销,应产生涂销效力,即:该被涂销的记载事项为已涂销,或已因涂销而失去记载效力。所谓有权利人,一般应为原记载人或法律明确规定的其他享有涂销权的人,例如回头背书人的被背书人。
(2)有权利人的无意涂销。虽然有涂销权,但所进行的涂销属于无意或失误,并非是涂销权人真实意图的涂销,应为无效涂销,该无效涂销应为未涂销或涂销无效,被涂销的事项应仍具有票据效力。在形式上,有权利人进行的无意涂销,应在涂销处注明“未涂销”并予以签章,以避免票据关系人引起争议和明确认定该涂销应为无意涂销。
(3)无权利人的故意涂销。没有涂销权的人故意进行涂销,由于没有涂销权,所以该涂销应为无效涂销,其效力应为未涂销或涂销无效,被涂销的记载事项仍具有票据效力。如果该项涂销是出于恶意进行的,其涂销行为是对票据关系和票据流通秩序的一种破坏,应将其归于票据伪造或票据变造之中。
(4)无权利人的无意涂销。没有权利的人无意或失误而进行的涂销,也应为无效涂销,其涂销的效力应为未涂销,被涂销的记载事项仍具有票据效力。为了使票据记载事项明示有效和证明其进行的涂销为无意涂销,无权利人也应在涂销之处注明“未涂销”并予以签章,否则,既已涂销而又不证明是属于失误,则涂销人明显地具有重大过失或恶意,并且使后手人对票据记载事项产生错误判断,容易引起票据关系争议。
(5)举证责任。由于我国票据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票据涂销,并且在票据实践中,涂销究竟是故意还是无意,是由权利人进行还是无权利人进行的,非直接当事人难以知悉和区分,为了确认票据涂销的种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一般应要求:凡主张涂销是无意的,或者主张是由无权利人所进行的涂销,主张人应负举证责任;在查证涂销是为何人进行和是否为有意涂销后,再进而确定将涂销视为未涂销还是已涂销。举证责任是票据涂销中主张无效涂销的重要内容。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