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郝某的父亲死后,其母季某将郝家住宅独自占用。郝某对此深为不满,拒绝向季某提供生活费。季某将郝某告上法庭。法官审理后判决郝某每月向季某提供生活费300元。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理解是正确的?()

A.该事件表明,子女对父母只承担法律义务,不享有法律权利

B.法官作出判决本身是一个法律事实

C.法官的判决在原被告之间不形成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关系

D.子女赡养父母主要是道德问题,法官判决缺乏依据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首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是双向的,子女对父母承担义务,但同时也享有权利。其次,季某独自占用郝家住宅,侵犯了郝某的继承权,应当对郝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这不影响郝某对季某赡养义务的履行。据此,选项A错误。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法官的判决将原被告间的赡养关系在法律上确认下来,在原被告之间形成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关系,属于法律事实。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根据《宪法》第49条第3款和《婚姻法》第21条的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子女赡养父母并不仅仅是道德问题,已经上升为法律问题。因此,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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