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乙公司为甲公司开办的子公司,1999年,甲公司出资60%、乙公司出资40%,投资创办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一办公室主任张某兼任丙公司的董事长。设甲公司董事长王某以张某不懂经营为由,欲解除张某所担任的丙公司董事长职务,而丙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均表示反对。王某遂派甲公司人员到丙公司宣布停止张某的职务,封存丙公司的全部会计账目及文档。对王某的上述行为应如何认定()
A.均系股东行使权利的正常行为
B.均属违反公司法的行为
C.宣布停止王某职务属正常行为,封存公司会计账目及文档属违法行为
D.宣布停止王某职务属违法行为,封存公司会计账目及文档属正常行为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公司法》第4条: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5条:"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 依此,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成立后,丙公司就依法享有自己的自主经营权。依据《公司法》第45条规定,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甲公司作为投资方有参与丙公司经营的权利,但其董事长的做法确实有违公司法的行为,因为只有丙公司的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才有权决定是否解除董事长(张某)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