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1998年5月,济南某化工厂(以下简称济南厂)与南京某化学制品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公司)在无锡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1998年7月至12月之间由济南厂用罐装车分三批向南京公司发运化工原料共30吨,货到付款。同年7月,济南厂向南京公司发运原料首批10吨,并在货到后第三天收到该批货款30万元。8月初,市场上该化工原料价格上扬,济南厂便不再发货。南京公司因缺乏生产资料,几近停产。几经催促未果,无奈南京公司只得向上诲某化工厂以高于市场价5%的价格购买此种化工原料20吨。同年9月底,由于生产厂家太多,此种化工原料价格下跌,济南厂马上二次性发货20吨,并在装车待运前通知南京公司接货。南京公司立即通知济南厂,要求不要发货并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济南厂不同意,理由是合同中并无履约的具体期限,于是强行发货。货到南京后,因无处贮存,南京公司只得将此批化工原料转让给武汉某化学晶公司,谁知承运此批货物的南京某运输公司的货轮在安庆江面撞上重庆轮船公司正常行驶的客轮,货轮上部分化工原料泄露至江面,污染了沿江贝类养殖场。同年10月初,济南厂向南京公司催要货款,双方产生争议。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各题:

如果济南厂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南京公司应诉答辩,后庭审中南京公司主张起诉前双方曾以传真方式进行协商,合意由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并出示了相应的证据。此时审理本案的人民法院应作如何处理()

A.裁定终结诉讼,由当事人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裁定传真函不是仲裁协议的有效形式,继续审理

C.由于原告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被告又应诉答辩,视为该法院取得管辖权,继续审理

D.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诉讼与仲裁
《民诉意见》第14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双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本题中,南京公司于庭审中才提交仲裁协议,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应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故AD项的内容是错误的,而C项内容正确,依题干要求应予选择。至于B项的叙述,继续审理是正确的,但理由不正确,因为传真函是仲裁协议的有效形式(《合同法》第11条)。故依题干要求B项不宜选择。

多项选择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153000m2,地下2层,地上30层,建筑物总高度136.6m,地下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基础埋深8.4m。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主持编制了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包括工程概况、组织方案、技术方案、风险管理计划、项目沟通计划、项目收尾管理计划、项目现场平面布置图、项目目标控制措施、技术经济指标等项内容。风险管理计划中将基坑土方开挖施工作为风险管理的重点之一,评估其施工时发生基坑坍塌的概率为中等,且风险发生后将造成重大损失。为此,项目经理部组织建立了风险管理体系,指派项目技术部门主管风险管理工作。项目经理指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了项目沟通管理计划。该计划中明确项目经理部与内部作业层之间依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进行沟通和协调;外部沟通可采用电话、传真、协商会等方式进行;当出现矛盾和冲突时,应借助政府、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力量来解决问题。工程进入地上结构施工阶段,现场晚上11时后不再进行土建作业,但安排了钢结构焊接连续作业。由于受城市交通管制,运输材料、构件的车辆均在凌晨3~6时之间进出现场。项目经理部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附近居民投诉:夜间噪声过大,光线刺眼,且不知晓当日施工安排。项目经理派安全员接待了来访人员。之后,项目经理部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进行了申报登记,并委托某专业公司进行了噪声检测。项目收尾阶段,项目经理部依据项目收尾管理计划,开展各项工作。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还应包括哪些内容?(至少列出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