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房地产有P6责任公司由一个国有企业和一个集体企业联营组成。2005年8月,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该公司决定再次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在呈报的发行债券申请中提出:
(1)经过多年经营,去年底,公司账面已有总资产6 000万元,账面净资产为3 000万元。
(2)公司2001年发行的五年期债券1 500万元已经募集90%;2002年发行两年期债券 1 000万元,已经募足并偿还;本次申请发行债券总额为1 000万元。
(3)公司上次发行的债券的利息仅欠1个月未支付,最近2年平均税前利润可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问题:上述申请有哪些违法之处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答案及解析]
本申请有下列违法之处:
(1)发行债券的主体违法。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联营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债券,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才能发行债券。
(2)净资产额没有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债券时,净资产额必须达到 6 000万元,而该公司是总资产6 000万元,净资产只有3 000万元。
(3)上一次发行的债券没有募足,不能再次发行债券。
(4)累计债券总额超过了法定的最低限额。法律规定,公司发行债券时,累计债券总额不能超过净资产的40%。该公司2001年发行的5年期债券2005年时尚未清偿,再加上2005年的发行额已超过40%。2002年发行的2年期债券1 000万元已经偿还,故不算在此比例中。
(5)有拖欠利息的行为,不能再次发行债券。
(6)必须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才可以发行债券。

不定项选择

王某怀疑其妻与其表兄刘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于某晚跟踪其妻至刘某住所。进屋后,王发现其妻披头散发,正在哭泣,刘某站在旁边,王大怒,遂殴打其妻,并与刘发生争吵。王知道刘某有百万家财,决定抓住这个机会狠狠敲诈他一笔,于是谎称到其父母家中解决问题,将刘某骗至其姘妇叶某的住所(当时叶不在家),并对刘某进行殴打.捆绑,反锁屋门将刘拘禁达一天之久。刘某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承认与王妻有不正当关系,提出用金钱补偿,并在王的胁迫下,先后三次给家人打电话,要家人将30万元放在某公园指定场所,刘的家人并未照办。不久,叶某返回住所,王某以实情相告,叶未加制止,并与王某一起致信刘妻,信称:刘某系卑鄙小人,现在我等控制之中,为示惩戒,速送30万元至某公园指定地点,钱到放人,不得报警;否则,后果自负。刘妻害怕,将钱放至指定地点,并通知王。王某叫叶某去公园取钱,叶某不敢去。于是,王某留下叶某看管刘某,自己去取赃款。在王外出取钱之时,刘某哀求叶某将自己放掉,并称王某心狠手辣,钱到手后,决不会放过叶某。叶某恐惧,将刘某放掉,并和刘某一起去派出所报警,带领公安人员去公园捉拿王某。人们赶到公园时,王某早已携款逃走。

王某的行为不属于:

A.敲诈勒索罪

B.绑架罪

C.抢劫罪

D.非法拘禁罪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