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提存的陈述中,正确的是:()
A.甲将标的物提存,三周后,债权人乙前来领取提存物,提存机关拒绝给予,理由是,据该提存机关了解,乙欠甲5000元贷款,履行期限届满,乙既未向甲归还,也未向甲提供担保
B.甲向乙交付5万斤荔枝,但乙下落不明,甲将5万斤荔枝变卖得20万元,甲即将 20万元交给有关部门提存
C.甲于1996年3月1日将标的物提存,至1999年3月5日,该提存机关决定在扣除相应的提存费用后,将标的物上缴国家
D.在上项B项条件下,如乙被法院宣告失踪甲应当及时通知乙的财产代管人
参考答案:B,D
解析:《合同法》第10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 债权人下落不明; (3) 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卜 (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第102条: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第104条: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 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依以上法条即可得出答案。A项之错在于提存部门应当根据债务人的要求拒绝其领取提存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