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碧海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拟设立一家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新奇股份有限公司。新奇公司拟筹集股本总额4亿元,其中,发起人碧海公司拟以厂房、设备、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和部分现金作出资,并将成为新奇公司第一大股东。3家发起人为筹办新奇股份公司,共同制订了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提出了设立公司的申请。碧海公司拟认购新奇公司股份1亿元以成为第一大股东,但其主要是以厂房、设备、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形式出资。对碧海公司的这种出资,下列何种意见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A.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成一定股份

B.考虑到专利技术的市场前景,允许高于评估值协商作价

C.新奇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其专利技术的出资比例可超出其注册资本20%的比例限制,但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比例

D.必须依法办理厂房、设备、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答案

参考答案:A,C,D

解析:《公司法》第80条规定:"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第82条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抵作股款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交付全部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设立公司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判断题 案例分析题

阅读下列说明,回答问题1至问题3,将解答或相应的编号填入答题纸的对应栏内。【说明】B系统集成公司拟承建某大型国有企业A单位的一个信息系统项目。该项目由A单位信息中心负责。信息中心主任赵某任甲方经理,B公司委派项目经理杨某负责跟进该项目。经初步调研,杨某发现该项目进度紧、任务重、用户需求模糊,可能存在较大风险。但B公司领导认为应该先签下该项目,其他问题在项目实施中再想办法解决。A、B双方很快签订了一份总价合同。在合同中,根据赵某提供的初步需求说明,简单列出了系统应完成的各项功能和性能指标。杨某根据合同制定了项目的范围说明书。可是随着需求调研的深入,杨某发现从A单位一些业务部门获得的用户需求大大超出了赵某所提出的需求范围。杨某就此和赵某进行了沟通。杨某认为需求变化太大,如果继续按合同中所规定的进度和验收标准实施将非常困难,要求A单位追加预算并延长项目工期。而赵某认为这些需求已经包含在所签合同条款中,并且这是一个固定预算项目,不可能再增加预算。双方对照合同条款逐条分析,结果杨某发现这些条款要么太粗,不够明确,要么就是双方在需求理解上存在巨大差异。杨某将上述情况汇报给了B公司主管领导。主管领导认为A单位为公司大客户,非常重要,要求杨某利用合同条款的模糊性,简化部分模块的功能实现,以保持成本和进度不变。

合同确定了信息系统实施和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签约双方在工程中各种经济活动的依据。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