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南方某省为发展经济打通通往邻省的交通通道,拟投资35亿元建设跨省高速公路,本项目线路总长124km,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全程有互通式立交7处,分离式立交4处,跨河大桥2座,中桥10座,小桥32座,单洞长隧道10道,涵洞102道,服务区4处,收费站2处。该公路征用土地9.5万亩,土石方数量1250万m3,项目总投资38亿元。
已知该公路有一段线路必须经过A省级自然保护区,在自然保护区内的里程为10.2km,其中有2.5km的路段所在区域经调整后由核心区划为实验区。公路沿线分布有热带雨林等珍贵植被类型,生长着山白兰等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栖息有亚洲象等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该项目穿越居民集中区B乡镇,噪声预测表明公路建成后B乡镇有15处村庄声环境超标。
[问题]

简要说明生态环境保护应采取的措施。

答案

参考答案:对减少环境影响的措施分别从设计期、施工期和营运期三个时段提出。
(1)在设计期贯彻“环保选线”理念,进行路线方案优化,经过论证最终选择对自然保护区影响小的方案。同时对公路沿线陆域范围内的野生保护植物进行调查,记录受保护植物的名称、保护级别、类别、分布、地理位置、分布数量。对受保护动物亚洲象应调查其活动栖息场所,特别是其活动或饮水路线等,为采取保护措施提供依据。
(2)施工期,依据现场调查结果,提出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制度。对受保护植物提出移栽保护或保护遗传因子的措施,使被保护的野生植物在施工期受到的影响减低到最低限度。采取增设动物通道或增加桥隧比例的措施,以减少对动物的阻隔。
(3)营运期,在自然保护区路段设禁止鸣笛标志,个别敏感地段可增设隔声屏障,对公路路侧坡面、中央分隔带、互通立交区、服务与管理区、取弃土场等处采取绿化或植被恢复措施,并强调在植被恢复时只能选用当地植物,以保证生态安全。

解析:线型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该从项目的设计期、施工期和营运期三个时段提出。
(1)在设计期贯彻“环保选线”理念,对路线方案进行比选和优化,尽量保留生态系统的完整性,选取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的线路方案。
(2)在施工期应结合现场调查结果,提出生态监理制度。在施工便道和施工场地一定影响范围内对受保护生物提出因地制宜的保护措施。
(3)在营运期主要应根据生态环境影响识别结果和受影响程度,分别针对不同的生态环境影Ⅱ向提出不同的有效措施,特别注意对受保护动物采取留设生物通道等措施,以减少线型工程对生态系统的切割影响。

问答题

材料一:消费者傅某在B市一家精品店购买了一块镀金手表,价格40元。当时,傅某怀疑手表是假货,但精品店负责人说不会有假,并指出如果有假可以按照商场的店堂告示“假一罚十”来赔偿。几天后,傅某找人鉴定认定该表为假冒,傅某即向精品店老板讨要说法,遭拒。精品店认为该承诺的最终解释权在商店,主张“十”不是“十倍”;并说“假一罚十”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的加倍赔偿原则相抵触,所以他的承诺没有法律效力,因此,他不能作出十倍的赔偿。但他同时表示“愿意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倍赔偿处理”,即退还40元货款,再加倍赔偿40元。傅某向B市消协投诉,要求精品店按“假一罚十”的承诺进行赔偿。最终,消协经过调解认为“假一罚十”承诺有效,精品店按照“假一罚十”的承诺,赔偿消费者傅某400元。
材料二:消费者马某在G市一百货商场未付款就拿走价值120元的商品,商场以店堂告示“偷一罚十”为依据,要求对马某罚款1200元,并指出这是行业常规。双方僵持到中午,马某最终同意前往银行取款接受罚款,被商场依“偷一罚十”的规定罚款1200元。后来,他以名誉权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诉讼。被告主张原告自愿接受罚款,该民事法律行为合法有效,原告则坚持自己拿走商品是一时疏忽,不构成偷窃,商场无权对其进行处罚和损害其名誉。
G市L区法院认定“偷一罚十”的店堂告示无效。判处商场立即把罚款退还原告。G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原告已经构成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仍判处商场立即把罚款退还原告,但是对于未付款即将商品带出商场的原告,除了要求分摊诉讼费用以外,并不罚款或要求悔过。
[问题]
从法律渊源与法律适用的有关原理角度,分析两个材料中店堂告示在法律裁判中的作用及局限性。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