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出差到北京,在公共汽车上因抢座位与乙发生争执,被乙打伤,甲告到朝阳区公安局。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95-97题: |
本案中,如果朝阳区公安局决定不立案,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时,下列何种做法是正确的
A.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应当向朝阳区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B.朝阳区公安局应当在收到《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7日内将说明情况书面答复检察院
C.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朝阳区公安局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发出《通知立案书》时,应将有关证明应该立案的材料同时移送公安机关
D.朝阳区公安局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
答案
参考答案:A,B,C,D
解析:[考点] 人民检察院的立案监督 《六机关规定》第7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根据上述规定,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七日内应当将说明情况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发出《通知立案书》时,应当将有关证明应该立案的材料同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