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A房地产公司于2010年1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住宅楼开发建设。次日签订了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6000万元,合同约定2010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11年5月1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
本例中,出让合同签订的责任主体是( )。
A.B市人民政府与A房地产公司
B.B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A房地产公司
C.C县人民政府与A房地产公司
D.C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A房地产公司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等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6000万元×20%=1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