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省A矿系私营企业,该矿仅有一个与地面出口直接相连的通道,没有按规定设置行人通道,没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因该矿主井筒中盲竖井井壁变形,后经承包人李某、生产矿长王某、主井生产矿长胡某共同协商,并经法人代表人赵某同意,进行简单维修后,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安排工人进行生产。2007年3月14日4时许,因罐体卡在井壁上,负责维修的牛某违章作业,当日8时30分许,导致井下发生火灾,致该矿井下作业的19名工人中9人死亡。同时由于该矿及相邻的其他铁矿长期越界开采,导致井下巷道贯通,风流紊乱,烟气蔓延,且各矿均没有设置井下作业人员逃生的安全通道,没有基本的安全保障措施,直接导致事故的升级和扩大,造成相邻的多个矿井共70名矿工死亡的严重后果。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
李某、王某、胡某、赵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
A.重大责任事故罪
B.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D.消防责任事故罪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考点]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认定及与相关犯罪的区别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两罪都有重大事故的发生,并且行为人对重大事故的发生都是一种过失的心理态度,但两者有明显区别。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刑法修正案 (六)。修正后的第135条的规定,只要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即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一种不作为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生产作业的领导、指挥人员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是作为形式的犯罪。所以本案中,李某、王某、胡某、赵某的行为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所以C正确,A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