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03年)   七、(本题8分)   案情:甲公司于1995年获得国家专利局颁发的9518号实用新型专利权证书,后因未及时缴纳年费被国家专利局公告终止其专利权。1999年3月甲公司提出恢复其专利权的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同年4月作出恢复其专利的决定。2000年3月,甲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对乙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过程中,乙公司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宣告9518号专利权无效。2001年3月1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该专利有效的审查决定并通知乙公司。   问题:

如乙公司对恢复甲公司专利权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其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乙公司具有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或乙公司有权对恢复专利权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1分)。因为专利局恢复甲公司的专利权对乙公司将要或必然产生损害,乙公司与恢复专利权的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或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1分)。

解析:依据《行政诉讼法》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二)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四)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

阅读理解与欣赏
终军,字子云,济南人也。年十八,选为博士弟子。太守闻其有异材,甚奇之,与交结,军揖太守而去。至长安上书言事,武帝异其文,拜军为谒者给事中。
初,军从济南步入关,关吏予军繻。军曰:“以此何为?”吏曰:“为复传还当以合符。”军曰:“大丈夫西游,终不复传还。”弃繻而去。
徐偃使行风俗。偃矫制,使胶东,鲁国鼓铸盐铁。御史大夫张汤劾偃矫制大害,法至死。偃以为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存万民,专之可也。有诏下军问状,军诘偃曰:“古者诸侯国异俗分,百里不通,时有聘会之事,安危之势,呼吸成变,故有不受辞造命专己之宜;今天下为一,万里同风。偃巡封城之中,称以出疆,何也?且盐铁,郡有余臧,国家不足以为利害,而以安社稷存万民为辞,何也?偃直矫作威福,以从民望,干名采誉,此明圣所必加诛也。”偃穷诎。
当发使匈奴,军自请曰:“军无横草之功,得列宿卫,食禄五年。边境时有风尘之警,臣宜披坚执锐,当矢石,启前行。驽下不习金革之事,今闻将遣匈奴使者,臣愿尽精厉气,奉佐明使,画吉凶于单于之前。臣年少材下,孤于外官,不足以亢一方之任,窃不胜愤懑。”上奇军对,擢为谏大夫。
南越与汉和亲,乃遣军使南越,说其王,欲令入朝,比内诸侯。军自请:“愿受长缨,必羁南越王而致之阙下。”军遂往说越王,越王听许,请举国内属。越相吕嘉不欺内属,发兵攻杀其王及汉使者,皆死。军死时年二十余,故世谓之“终童”。(选自《汉书》)
  [注] ①繻,用作通行证的帛。   ②传,凭证。  ③制,帝王的命令。
④横草,使草倒下。     ⑤孤于外官:孤,远。外官,指使者之职。
小题1: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徐偃使行风俗行:推行
B.御史大夫张汤劾偃矫制大害矫:假托
C.干名采誉干:求取
D.臣宜被坚执锐锐:锋利的兵器
小题2: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的词,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项是
 
小题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终军十八岁就被选为博士弟子,去长安过关时,拒绝接受通行证,认为自己此去一定不会再返回。
B.徐偃受命出使外国,不遵守法纪,独断专行,事后还巧言狡辩,终军受命审理此
案,严厉地驳斥了徐偃,使他理屈词穷。
C.当要派使者前往匈奴时,终军表示:自己过去没有什么功劳,现在愿意出使匈奴,全力以赴,当好使者的助手,保证完成任务。
D.终军请缨赴南越,且成功地完成了说服南越王的任务,只是因为南越发生了内乱,使他功败垂成,年仅二十多岁就为国捐躯。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