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刘某因与丈夫金某不和,遂分居生活。一天,其女(时12周岁)来刘某住处,刘某指使其女用家中的鼠药毒杀金某。其女回家后,即将鼠药拌人金某的饭碗中,金某食用后中毒死亡。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根据刑法第29条“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从重处罚”的规定,对被告人刘某应按照教唆犯从重处理
B.对被告人刘某应按单独犯罪处理,因为其女儿不能承担刑事责任
C.刘某属于间接正犯
D.被教唆者不能为被教唆的犯罪负刑事责任时,应由教唆者单独负刑事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教唆犯教唆不能为该罪负刑事责任的人时,由于被教唆者不能负刑事责任,因此二人不能构成共同犯罪,只能由教唆者单独承担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教唆者被认为是独立在进行犯罪,即是间接正犯。刘某教唆12岁的女儿杀人。应视为刘某自己的单独犯罪,因此选项B、C、D都是正确的。
《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这个规定说明:(1)只有二人能构成共同犯罪,教唆者才是教唆犯,否则就是间接正犯。例如18周岁的人教唆15周岁的人盗窃的,就是间接正犯。(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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