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甲为一个体工商户,因经营不善,欠乙50万元,现在还款期已到,甲将其好友丙因出国而机房在甲处的一辆摩托车,以自己的名义出售给丁,戊知晓甲的处境,遂提出要以30万的价格购买甲一件祖传古玩(估价50万元),甲因一时无法找到买主,只好答应了戊的要求。请回答下列问题:

甲丁之间的买卖摩托车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

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时指由于法律规定的某种原因,法律行为既非有效,也非无效,其效力有待于第三人的确定,构成法律效力未定的原因有:无权代理以他人名义从事的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权处分人从事的法律行为和附条件的法律行为,跟驴合同法规定:五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立定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甲擅自以自己的名义将丙寄存的摩托车出售,是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该行为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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