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类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的有哪些?()
A、王某,无经济来源,经劝说,其家人仍不愿为其承担律师费用
B、史密斯,英国人
C、陈某,本人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
D、何某,与其共同犯罪的其他被告人已委托了辩护律师
答案
参考答案:A, B, C, 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7条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五)具有外国国籍的;
(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七)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可见,A、B、C、D皆属于已有明文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