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变更为适用普通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法院可以决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理期限继续计算
B.对于自诉案件由简易程序变更为普通程序的,按照自诉案件程序审理
C.自诉案件由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时原起诉仍然有效,自诉人不必另行起诉
D.在适用普通程序后又发现可适用简易程序时,可以再次变更为简易程序
答案
参考答案:B,C
解析:《刑诉解释》第298条第2款规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因此A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即分别按照公诉和自诉案件程序审理)。该条也说明,自诉案件的审理有两种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因此B、C选项正确。我国《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情形。而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生情况变化,都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因此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