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甲、乙打算以货币出资,分别为20万元和40万元,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10万元,丁拟以劳务出资,戊以技术成果出资,作价25万元。公司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并拟由乙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丙担任公司的监事,丁、戊分别担任副总经理。请问:
一长期客户(为个体户)因资金周转不灵,请A有限责任公司为其一笔债务担保,能否答应
答案
参考答案:不能答应,公司不得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解析:《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