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杀人案,犯罪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第一审法院为防止被害人家属和旁听群众在法庭上过于激愤影响顺利审判,决定作为特例不公开审理。经审理,第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甲上诉。对于本案,第二审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______

A.组成合议庭

B.把案件作为第一审案件审理

C.审理后改判

D.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答案

参考答案:A,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1款第2项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据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本题中的案件不属于可以或应当不公开审理的情形,一审程序违反了公开审判制度。《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项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违反公开审判的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据此,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