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在下列何种情形下,经公诉人建议法庭延期审理的时间一次不得超过1个月?______

A.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发现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C.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提出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D.需要通知开庭前未向人民法院提供名单的证人、鉴定人或者经人民法院通知而未到庭的证人出庭陈述的

答案

参考答案:A,B,C,D

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455条规定,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1)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2)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3)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充、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4)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出意见的;(5)需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6)公诉人出示、宣读开庭前移送人民法院的证据以外的证据,或者补充、变更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7)被告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公诉人不掌握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据,需要调查核实的;(8)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证明,需要调查核实的。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前发现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人民法院延期审理。该规则第456条第2款还规定:公诉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1个月。根据上述法条,直接对比即可看出:A、B、C、D均为正确选项。

单项选择题 A3/A4型题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