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预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程序。
参考答案:预算编制是对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共部门收支进行测算和计划的活动。从时间上看,有年度预算编制和中长期预算编制两种类型。年度预算编制指有效期为1年的预算编制,世界各国一般采用公历年制和跨历年制。公历年制指从公历1月1日到12月31日止的编制;跨历年制指从上年跨越到次年的编制,如美国等国的年度预算从上年10月1日起到次年9月30日止,英国等国从上年4月1日起到次年3月31日止。
(1) 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五个原则:
1) 公开性原则。它是指公共预算收支必须经过立法机关审批,并向社会公布,使公众了解预算收支情况,便于公众监督。
2) 完整性原则。它是指公共预算应包括所有的财政收支,反映所有的财政活动。
3) 可靠性原则。它是指公共预算收支数字的依据必须可靠,计算正确,不得有虚假或任意杜撰的数据。各级公共预算收入的编制应迈与国民经济的增长相适应。
4) 年度性原则。它是指公共预算应按年度编制,不得将不属于本年度财政收支的内容列入本年的公共预算之中。
5) 法律性原则。它是指经立法机关审批后的公共预算具有法律效力,各级政府必须贯彻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公共预算。
(2) 公共预算的编制要能够反映出政府的施政方针和政策,符合国民经济的发展要求,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公共预算编制的依据主要有:
1) 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公共预算的每一项收支都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体现国家政治、经济及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2) 上一年度公共预算的执行情况。这是确定下一年度预算收支的基础,再结合计划年度各种引起财政收支增减的影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编制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计划年度公共预算。
3) 计划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指标。这些指标为公共预算的编制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使公共预算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4) 公共预算管理体制所规定的管理权限和收支范围。以此为依据编制出来的公共预算才能确保各级政府有财力行使其职责权力。
(3) 预算编制程序主要包括草案编制、汇总、行政首长审批、权力机关审议通过四个环节。流程有两个特征:一个是“自上而下”;另一个是“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一般是由预算批准部门或上级部门制定关于收入与支出总的限额,各有关部门再依次提出各自的预算要求的过程;“自下而上”则是各部门根据新项目、新计划的需要向预算批准部门或上级部门提出额外的预算要求,以期得到批准的过程。
我国中央政府部门预算编制实行“两上两下”的程序。首先,各部门将预算编制建议数上报财政部和有财政分配权的部门,此为“一上”;其次,财政部和有财政分配权的部门审核建议数后下达各部门的控制数,此为“一下”;再次,各部门按照控制数编制预算草案报送财政部,此为“二上”;最后,财政部根据全国人大批准的中央预算草案批复部门预算,此为“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