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为豪华客车制造商,乙公司为发动机制造商,长期与甲公司合作。为扩大销路,甲公司请乙公司留意商机,并承诺事成给予一定报酬。2004年1月,乙公司得知运输公司丙公司欲购买4台豪华客车,遂积极向丙公司推荐甲公司的豪华客车,并同时将这一消息告知甲公司。最终,在乙公司的斡旋下,甲公司与丙公司于2004年3月12日签订了豪华客车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如果A地与B地之间的高速公路投入正式运营,则丙公司向甲公司定购其生产的某型号豪华客车4辆,其中2辆应于A地与B地之间的高速公路投人正式运营后1个月内交付,另外2辆于A地与B地之间的高速公路投入正式运营 1年后的当日交付,合同价款为每辆客车人民币250万元,客车全部到货后3个月内,丙公司支付全部货款。2004’年10月12日,A地与B地之间的高速公路投入正式运营。2004年10月25日,甲公司依约向丙公司交付了2辆豪华客车。2005年10月初,当甲公司准备向丙公司交付另外2辆豪华客车时得知,丙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被数名债权人诉至法院。甲公司以前交付的两辆豪华客车也被以人民币1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丁公司经营,丁公司的控股股东就是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5年10月12日,丙公司要求甲公司依约交付2辆豪华客车。 请综合分析、回答本案涉及的下列法律问题: |
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
A.2004年3月12日
B.2004年10月12日
C.2005年10月25日
D.2005年10月12日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考点] 附条件合同的生效时间 法律规定对某些法律行为特别设了一定的条件,这种附设了条件的称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可以分为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延缓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当事人之间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应当在所附的条件成就时产生法律效力的条件。解除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当事人之间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应当在所附的条件成就时失去法律效力的条件。《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甲公司与丙公司于2004年3月12日签订的豪华客车买卖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合同,因此,合同于2004年3月12日成立但并未生效。2004年10月12日,A地与B地之间的高速公路投入正式运营。此时,合同规定的“如果A地与B地之间的高速公路投入正式运营”这一条件已经满足,合同生效。因此,合同生效时间为2004年10月12日,B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