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张某与王某共同创作完成了电影剧本《天湖》。剧本尚未发表,王某便作为访问学者远赴美国。张某未征得王某的意见,自筹资金数百万元并担任制片人,聘请了导演、摄影、演员等有关人员组成摄制组,将该剧本摄制成电影。电影后期制作阶段,张某与万某签订合同,由后者负责创作影片的所有音乐。万某在完成创作后不久,不幸遭遇车祸身亡,继承人为其妻吴某。
请综合分析、回答本案涉及的下列法律问题:

该电影剧本要成为著作权客体应具备的条件有( )。

A.独创性

B.实用性

C.可感知性

D.新颖性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特征 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智力创作成果。著作权法保护的智力创作成果主要体现在作者创作的作品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创作成果,科学领域又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等领域;(2)必须具有独创性,即是由作者独立创作完成的;(3)必须是具有某种具体形式的客观表现;(4)能够被固定在载体上,并能被复制使用;(5)必须不屈于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不子保护和不适用著作权法的范围内,如禁止出版、传播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还有一些作品,如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反映某种客观事实的时事新闻,以及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不适用著作权法,因而它们也不属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范围。闲此,A项正确。新颖性和实用性都是专利法要求专利必须具备的条件,而不是著作权法要求作品需要具备的条件,因此 BD项错误。可感知性也不是著作权法要求作品需要具备的条件,因此c项也错误。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
单项选择题 A1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