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张某涉嫌故意杀人,李某为张某委托了的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李某能查阅、摘抄、复制的材料是哪些内容?

A.关于张某故意杀人的证人证言

B.检察院签发的对张某的逮捕证

C.起诉意见书

D.批准逮捕决定书

答案

参考答案:A, B, C, D

解析:

新《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所以ABCD都正确,这也是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处,修改后可阅卷的范围扩大到了所有的案卷材料。

【陷阱分析】刑诉法38条的规定是本次刑诉修改的重点修改点,这扩大了阅卷的范围,对保障辩护 * * 利具有很大作用。此题考的相对简单。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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