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为搞运输,决定购买一辆汽车,但需资金10万元。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自己所有的一幅价值5万元的古代名画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登记。乙仍担心甲不能近期还款,于是甲父又以其所在的中学校舍为其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又向丙借款5万元,并以该套古代名画质押,双方签订质押合同后,甲即将古代名画交付丙。甲得款后购买了汽车。汽车在运输过程中肇事,致使甲无力偿还借款,产生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丙在保管过程中,不慎将名画损坏,送到丁处修理修复,因无力支付修复费5000元,该名画被丁留置,丁有一次拿出该画让朋友戊欣赏,被戊看中,遂出价40000元买下了该画。 问题:
丙、丁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
答案
参考答案:丙丁之间是加工承担合同法律关系,因丙拖欠修复费,丙丁之间形成留置法律关系。
解析:丙委托丁修复名画,丙是定作人,丁是承揽人,两者之间形成加工承揽法律关系。根据《担保法》第 82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留置,是指邻里本法第84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记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该法第84条规定,因保管、运输、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本案中,丁是留置权人,丙是债务人,丙丁之间的留置关系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