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张三是家具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向李四借款30万元,购买了一批家具,并销售给了王五,约定价款为40万元,但王五未付款。后来,李四请求张三还钱,张三说因为王五未支付贷款,所以无力偿还,故李四欲对王五直接起诉。

在庭审中,王五提出张三迟延了20天才交付,按照合同约定,货款应降到20万元,并提交了证据。经法庭质证,事实如此。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

A.王五应向李四履行20万

B.王五应向张三履行20万

C.王五应向李四履行30万

D.王五应向张三履行40万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代位权诉讼对债权相对性的突破[详解] 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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