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缓刑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因为盗窃罪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但是拒不认罪,由于监狱机关向法院传达了监狱人满为患的意见,法院于是判处张某2年缓刑
B、缓刑考验期限是1到5年
C、石某1989年5月5日出生,2007年5月5日某法院判处其抢夺罪成立,由于石某父母具备对石某较好的监护教养条件,法院对其适用缓刑
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刑法,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参考答案:A, B, D
解析:
刑法第72条第1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所以拒不认罪的张某不能适用缓刑。A错。
刑法第73条第1款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所以B错,因为它没有考虑到拘役的情况。
刑法第77条第2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注意这里若是违反刑法,则是应当依照刑法第77条第1款,应当实行(加上新罪或漏罪的)并罚,而不只是执行原判刑罚的问题。所以D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刑法第17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故石某属于未成年罪犯,根据该司法解释第16条,对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72条第1款规定的,可以宣告缓刑。
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一)初次犯罪;(二)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三)具备监护、帮教条件。故C项是正确的。本题选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