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邀请几个好友到他家看黄碟,朋友临走时,经几人要求,甲为他们各自刻录了一张黄色光盘。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构成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
B、甲构成复制淫秽物品罪
C、甲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D、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参考答案:D
解析:
《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律体现。
《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 * * 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是《刑法》对犯罪的界定,注意最后的“但书”,这是对犯罪的“定量”要求。甲的行为显然没有达到犯罪的标准。
《刑法》第363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364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和复制淫秽物品罪这三个罪定罪上都有“量”的要求,司法解释对此有详细规定,甲的这种情况尚构不成犯罪。因此,本题应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