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题目甲公司拥有一项外观设计专利权,在该专利权保护期内,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生产了与其外观设计相同的产品。经调查得知,乙公司在广州市制造该产品,在杭州市的某报纸上发布了有关销售该产品的广告。此后,甲公司在深圳市购买到了该产品,并发现有人在福州市购买该产品用于出口。请据此判断,如甲公司欲起诉乙公司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可以在何地人民法院起诉()。
A.广州市
B.杭州市
C.深圳市
D.福州市
答案
参考答案:A, C, D
解析: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在本题中,广州市是侵权产品的制造地,杭州市是许诺销售地,深圳市和福州市是销售地。由于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未经许可许诺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并不构成侵权,因而许诺销售地的杭州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不具有管辖权。因此,如果要起诉乙公司侵犯专利权,则甲公司既可以选择在广州市人民法院,也可以选择在深圳市或者福州市人民法院起诉。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