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题目某项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甲于2006年11月5日和乙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但没有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登记。甲又于2006年11月17日与丙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于2006年11月24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登记。2006年12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项专利权的转让进行了公告。针对以上情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06年11月5日生效

B.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06年11月17日生效

C.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06年11月24日生效

D.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06年12月1日生效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本题中,虽然甲与乙签订转让合同在先,但没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因此不具备使该专利权的转让得以生效的条件。相反,甲与丙的专利权转让合同尽管签订在后,但于2006年11月24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登记,符合法定的专利权转让生效条件。据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