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2003年初,某开发商欲在城北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圈内的一块“城中村”土地上建设商品房。为了不耽误商机,开发商直接与该村委会订下意向协议,愿意支付补偿费用,并先采取租用的方式启动项目。2004年初,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后,通过正常出让程序开发商获得土地使用权。2004年下半年,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出台后,政府规划调整将本地块列入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用地。因开发商尚未动工,经协商一致,调高了建筑容积率,预留地块南面临路的部分土地用于城市绿化。由于以上变动,开发商重新办理了用地手续。
该土地的最后取得方式可能是()。
A.租赁
B.出让
C.转让
D.划拨
答案
参考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