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题目甲于2004年3月2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一件有关除垢器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05年11月25日公布,2006年10月27日被授予专利权。2007年1月16日甲将该项专利以独占许可的方式许可乙实施。丙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申请文件上了解了该项技术,并于2006年3月22日开始制造与甲专利相同的除垢器,2006年11月10日停止生产。甲于2006年12月1日才得知丙曾制造该除垢器的事实。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乙在甲不提起侵权诉讼的情况下,才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对于丙在2005年11月25日至2006年10月27日之间制造除垢器没有支付相应费用的行为,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效于2008年10月27日届满

C.对于丙在2006年10月27日后实施的侵权行为,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效于2008年12月1日届满

D.如果丙在2006年10月27日前停止制造除垢器,则甲无权要求丙支付使用费

答案

参考答案:A, B, D

解析:

解析: 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因此,对于专利侵权纠纷,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提出申请的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本题中,由于甲将该项专利以独占许可的方式许可乙实施,因此,参照前述规定,被许可人乙作为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A选项说法错误。专利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本题中,甲在专利被授权后才知道丙使用其发明的事实,因此,对于甲要求丙支付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费用的期限,应当自知道之日起计算,即从2006年12月1日起计算,故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效应当在2008年12月1日届满,故B选项说法错误。专利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甲于2006年12月1日得知了丙侵犯其专利权的事实,因此,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效应当在2008年12月1日届满,故C选项说法正确。根据专利法第十三条和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的临时保护期间为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因此,即使丙在甲专利权授予日即2006年10月27日前停止制造除垢器,甲依然有权要求丙支付使用费。故D选项说法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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