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某国有企业职工周某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过程中做出一项发明创造,该企业据此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发明专利申请,2007年3月23日该申请被公告授权,2007年7月9日该企业发给周某5000元奖金。此后该企业每年从其自行实施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2%,从许可其他单位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8%作为报酬支付给周某。该企业上述做法的哪些方面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A.该企业发放奖金的时间
B.该企业发放奖金的数额
C.该企业从其实施专利所得利润中提取报酬的比率
D.该企业从许可使用费中提取报酬的比率
参考答案:A, D
解析: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2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500元。本题中,专利申请于2007年3月23日被公告授权,企业于7月9日发给周某奖金,超出了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奖金的时限,故A选项所述该企业发放奖金的时间不符合规定。该企业发给周某5000元奖金,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中所述奖金最低不少于2000元的规定,故B选项所述该企业发放奖金的数额符合规定。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本题中,该企业从其实施专利所得利润中提取报酬的比率为2%,与细则中规定的最低比率相同,故C选项所述该企业从其实施专利所得利润中提取报酬的比率符合规定。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本题中,该企业从许可使用费中提取报酬的比率是8%,低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中的相关规定,故D选项所述该企业从许可使用费中提取报酬的比率不符合规定。综上,本题答案为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