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题目甲委托乙就一项技术进行改进,甲提供全部的资金和设备。乙经过努力工作,对该技术做出了实质性改进,且改进效果显著,出乎甲的预料。双方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甲对所改进技术享有实施权,但未就申请专利事宜作出约定。基于以上事实,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因为甲乙未就申请专利事宜作出约定
B.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因为甲提供了全部的资金和设备
C.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和乙共有,因为甲提供了资金和设备,而乙做出了发明
D.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因为甲对所改进技术享有实施权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解析: 专利法第八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在本题中,乙受甲的委托完成了发明创造,甲提供了全部的资金和设备。由于甲和乙在委托合同中并未就申请专利事宜作出约定,因此,就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属于乙。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