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某项发明涉及一种供盲人使用的反光安全探路手杖。该探路手杖对现有盲人探路工具的改进是在探路手杖外表涂以反光涂料并装有反光物体,当有光线照射时可以产生明显反光,从而使盲人在夜晚行走时的人身交通安全得到保障。就该发明提出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撰写如下:
1、一种盲人用探路手杖,包括杖杆、弯手把,其特征在于杖杆外表涂以反光涂料并装有反光物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盲人用探路手杖,其特征是杖杆外表的中部可装有反光物体。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盲人用探路手杖上的反光物体,其特征是其形状为圆柱形或多棱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盲人用探路手杖,其特征是所述涂在杖杆上的反光涂料至少有两种颜色。
请问在上述权利要求均得到说明书支持的情况下,哪些权利要求撰写上存在错误()。
A.权利要求1
B.权利要求2
C.权利要求3
D.权利要求4
参考答案:B, C
解析: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
(一)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
(二)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
此外,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2.2中进一步规定,权利要求中不得使用含义不确定的用语。本题中,A、D选项所指的权利要求1和权利要求4的撰写符合上述规定,而B选项所指的权利要求2中使用了含义不确定的用语“可”, C选项所指的权利要求3的主题名称与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2的主题名称不一致,导致撰写上存在错误。综上,本题的答案为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