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一(本题15分)
参考答案:1.第一项工作安排不存在不当之处。 (1分) 2.第二项工作安排存在不当之处。 (0.5分) 不当之处:梳理流程、完善制度主要围绕风险评估和控制活动展开。 (0.5分) 理由:应当着眼内部控制五要素(或:应当着眼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各要素涉及的内容)进行全面梳理。 (1分) 或:仅围绕风险评估和控制活动展开不符合全面性原则的要求。 (1分) 3.第三项工作安排不存在不当之处。 (1分) 4.第四项工作安排存在不当之处。 (0.5分) 不当之处:信息系统建设和升级整体规划经本公司信息网络中心批准后实施。 (0.5分) 理由:该项目工作应当经企业负责人(或:董事会;或:董事长:或:经理层:或;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1分) 或:该项工作应当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核批准。(1分) 或:该项工作属于企业重大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1分) 或:信息网络中心主要负责信息系统建设和升级整体规划的执行工作,如果同时负责审批工作,则违背了制衡性原则(或: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1分) 5.第五项工作安排不存在不当之处。(1分) 6.第六项工作安排存在不当之处。(0.5分) 不当之处:由审计部经理兼任审计委员会 * * 。(0.5分) 有力:审计委员会 * * 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1分) 或:审计委员会 * * 应该具有独立性。(1分) 或:审计部经理兼任审计委员会 * * 违背了制衡性原则(或: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1分) 7.第七项工作安排存在不当之处。(0.5分) 不当之处:检查工作仅限于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况。(0.5分) 理由: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应当综合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1分) 8.第八项工作安排存在不当之处。(0.5分) 不当之处:聘请B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内部控制审计工作。(0.5分) 或:同时聘请B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内部控制咨询和内部控制审计。(0.5分) 理由:为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2分) 9.第九项工作安排不存在不当之处。(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