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个体经营户王小小从事理发服务业,使用“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长期使用,享有较高声誉。王小小通过签订书面合同许可其同一城区的表妹张薇薇使用“一剪没”商标从事理发业务。后张薇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一剪没”商标使用于理发业务并获得注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B.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C.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D.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首先,根据《商标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以及《商标法》第40条第1款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可知,只有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未注册的商标,使用人并无商标专用权,更淡不上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本题中,王小小对“一剪没”没有申请商标注册,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也无权许可他人使用,故其与张薇薇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无效。既然合同无效,就无从谈起合同生效的时间问题,据此选项A是错误的。
其次,虽然《商标法》第40条第3款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但是该处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合同。如前所述,因王小小无权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未注册商标,因此无须进行备案,据此,选项B是错误的。
最后,根据《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以及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可知,本题中,王小小使用“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长期使用,享有较高声誉,张薇薇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一剪没”商标用于理发业务,并获得注册,符合前述第31条规定的“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故王小小有权依据第41条的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市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据此,选项C是正确的,选项D项申请求“商标局”撤销则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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