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乙、丙、丁四位股东拟共同出资人民币300万元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
(1)甲以货币84万元出资,乙、丙分别以实物42万元、57万元出资,丁以专利技术作价117万元出资。
(2)乙、丙、丁三方出资均按协议作价。
(3)公司不设董事会,甲为执行董事,乙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监事。公司设立后,出现以下情况,导致股东之间矛盾不断:
①丁投入的专利技术实际价值只有110万元,工商部门要求公司必须规范;
②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丁决定将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转让给戊,并在办妥转让手续后,书面通知其他三位股东;
③公司为了保证股东多分配利润,第一年暂不提取法定公积金。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并况明理由。
(1)公司设立时,拟出资的数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2)该公司的货币出资额是否符合规定
(3)乙、丙、丁的协议作价出资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4)乙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兼任监事是否合法
(5)公司设立后,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有哪些方面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说明理由或处理方法。

答案

参考答案:(1)公司设立时,拟出资数额符合《公司法》规定。《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由于300万元的出资额高于该限额,因此是符合规定的。
(2)该公司的货币出资额不符合规定。《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本题中甲以货币84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8%,因此不符合规定。
(2)乙、丙、丁三方协议作价方式出资不符合规定。《公司法》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资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因此按照协议作价的方式是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采用评估作价。
(4)乙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监事不合法。《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兼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包括财务负责人。
(5)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有以下方面的问题:
①丁股东出资不足,应限期补足出资,其他已足额交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②丁将持有公司的股份转让给戊的程序不合法。《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题目仅仅是通知其他股东,因此是不符合规定的。
③第一年不提法定盈余公积的行为违法。《公司法》规定,公司在未交所得税、未提法定公积金之前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

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中 * * 的同一性不但远超过许多国家——94%的人口为汉族——并且作为一个单一的政治实体(虽然期间或分裂中断),至少已有两千年历史。更重要的是,在两千年中华帝国岁月的绝大多数时间里,绝大多数关心天下事的中国人心日中,中国是世界文明的中心与典范。……
它认为——相当正确的看法——自己的古典文明、艺术和文字,以及社会价值系统,是其他国家公认的精神鼓舞及模仿对象,对______尤其恩泽深重。像这样一个文化大国,不论由集体角度看,或从个人地位与其他任何民族相比,自然毫无半点知识文化不如人的自卑感觉。而中国周围的邻近国家,也没有一国能对它造成丝毫的威胁;再加上中国发明了火药,更可高枕无忧,轻而易举将犯境的野蛮人拒之边外。于是中国人的优越感,更获得进一步的肯定,虽然这种心态,曾使得它在面对西方帝国的扩张时,一时措手不及。19世纪时,中国在科技上的落后,变得再也明显不过——因为科技不如人,便直接表现为军事上的不如人。但是这种落后现象,事实上并非由于中国人迟疑不愿动手,不肯像当年日本在1868年进行明治维新一样,一下子跳入全面欧化的“现代化”大海中。因为这一切,只有在那古文明的捍卫者——古老的中华帝国——成为废墟之上才能实现;只有经由社会革命,在同时也是打倒孔夫子系统的文化革命中,才能真正展开。
(选自[英]霍布斯鲍姆《极端的年代》,郑明萱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北京安通学校提供)

作者对古代中国是“其他国家公认的精神鼓舞及模仿对象”一说表示:

A.模棱两可
B.部分赞同
C.批判地赞同
D.完全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