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均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假定销售商品、原材料和提供劳务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商品、原材料售价中不含增值税,且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不考虑其他因素。2010年3月,荣盛公司发生如下交易事项:
(1)月初委托某公司销售甲商品,代销协议约定的商品售价为800万元,代销手续费为售价的10%,月底收到代销清单,注明已经销售商品了的75%,同时收到代销款,并结算了代销手续费。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640万元。
(2)销售乙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售价340万元,款项收到并存入银行。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280万元。
(3)确认本月设备安装劳务收入。该设备安装劳务合同总收入为560万元,预计合同总成本为400万元,合同价款在前期签订合同时已收取。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截至本月末,该劳务的累计完工进度为60%,前期已累计确认劳务收入240万元、劳务成本170万元。
(4)向A公司转让一项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一次性收取使用费60万元并存入银行,且不再提供后续服务。
(5)向本公司销售人员发放自产产品作为福利,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60万元,市场售价为100万元。
(6)将以前会计期间确认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本月分配计入当月收益330万元。
(7)以银行存款支付管理费用15万元,财务费用10万元,销售费用5万元,营业外支出10万元。
假定除上述业务外,荣盛公司本月未发生其他相关业务。
要求:
(1)逐笔编制荣盛公司上述交易事项(1)~(7)的会计分录。
(2)计算荣盛公司2010年3月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
(3)计算荣盛公司2010年3月的营业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应交税费”科目要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参考答案:(1)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①借:委托代销商品 640
贷:库存商品 640
借:银行存款 642
销售费用 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
借:主营业务成本 480
贷:委托代销商 480
②借:银行存款 397.8
贷:其他业务收入 3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7.8
借:其他业务成本 280
贷:原材料 280
③借:预收账款 96
贷:主营业务收入 96(560×60%-240)
借:主营业务成本 70(400×60%-170)
贷:劳务成本 70
④借:银行存款 60
贷:其他业务收入 60
⑤借:销售费用 117
贷:应付职工薪酬 117
借:应付职工薪酬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
贷:库存商品 60
⑥借:递延收益 330
贷:营业外收入 330
⑦借:管理费用 15
财务费用 10
销售费用 5
营业外支出 10
贷:银行存款 40
(2)营业收入=600+100+60+340+96=1196(万元);
营业成本=480+60+280+70=890(万元);
营业利润=1196-890-(60+117+5+15+10)=99(万元);
利润总额=99+330-10=419(万元)。
(3)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99/1196×100%=8.28%;
成本费用总额=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8904-(60+117+5)+15+10=1097(万元);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419/1097×100%=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