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经理程某2006年1月个人收入情况如下: (1)取得工资6000元,年终业绩兑现奖金90000元; (2)在企业家论坛讲座取得收入8000元,当即通过政府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5000元; (3)取得定期存款利息8000元,其中1999年10月31日前的利息2000元; (4)转让一项技术窍门,合同协定支付其税后收入3000元; (5)对一企业投资50万元,当年该企业给其购买12万元轿车一辆。 (6)从上交所上市公司分得红利2000元。 要求按顺序计算: (1)工资薪金、年终奖励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讲座收入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3)存款利息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4)转让技术窍门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5)取得轿车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上交所上市公司分得红利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
解析:[答案及解析] (1)月工资薪金、年终奖励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月薪金应纳税合计=(6000-1600)×15%-125=535(元) 年终奖金分摊成12个月查税率=90000÷12个月=7500;税率20%,速算扣除数375 年终奖金应纳税=90000×20%-375=17625(元) (2)讲座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8000×(1-20%)-5000]×20%=280(元) (3)存款利息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2000)×20%=1200(元) (4)转让技术窍门应纳的个人所得税=(3000-800)÷(1-20%)×20%=550(元) 税后收入意味着单位代付税款,用代付税款的方法换算应税所得。 (5)投资企业买的轿车视同股利分配=120000×20%=24000(元) (6)上交所上市公司分得红利应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50%×20%=200(元)